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形成后,江蘇東瑞新材料有限公司進行了征求意見稿公示,公示內容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及《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生態環境部令第4號)等相關規定,為推進和規范年產1800萬平方米環保型多功能金屬材料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了解公眾對該項目的態度、環境保護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現將該項目征求意見稿公布如下:
一、建設項目名稱及概要
1、項目名稱:年產1800萬平方米環保型多功能金屬材料項目
2、建設性質:擴建
3、建設地點:泰州市姜堰區三水街道昆山路88號
4、建設內容:擬投資50400萬元在泰州市姜堰區三水街道軍鋪村昆山路西側、陳莊路北側處建設環保型多功能金屬材料項目,項目建成后形成年產多功能金屬材料1800萬平方米的生產能力。
二、環境質量現狀
大氣環境:根據補充監測,非甲烷總烴、二甲苯滿足相應大氣環境質量標準。
地表水環境:根據《2023年泰州市姜堰區生態環境質量公報》,2023年我區國控斷面水質(泰東河泰東大橋斷面和新通揚運河朱樓橋斷面),水質均達到Ⅲ類水標準;2023年我區省控斷面水質(泰東河泰東大橋斷面、新通揚運河朱樓橋斷面及通揚運河蒲津大橋斷面):泰東大橋斷面達到Ⅲ類水標準;新通揚運河朱樓橋斷面達到Ⅲ類水標準;通揚運河蒲津大橋斷面達到Ⅲ類水標準。國、省控以上斷面達到或優于Ⅲ類水比例達100%。飲用水水源為長江泰州三水廠取水監測結果表明飲用水源水質符合飲用水源安全要求。備用水源地為周山河邢家應急水源地,監測結果表明,姜堰周山河邢家應急水源地水質達Ⅲ類水質標準,達標率100%。補充監測的各監測斷面的因子指標均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水質標準要求。
聲環境:監測期間各廠界晝夜聲級值均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3類標準要求。
地下水環境:項目所在區域的地下水各監測點位水質可達到《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V類及以上標準。
土壤環境:項目所在地的土壤環境質量監測數據能夠達到《土壤環境質量標準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GB36600-2018)中第二類用地篩選值,區域內土壤質量現狀較好。
三、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概述
(1)廢氣:項目底漆、面漆調漆、輥涂、烘干廢氣,涂膠廢氣、膠水活化廢氣,覆膜廢氣,擦拭廢氣經密閉負壓收集后由一套RTO燃燒裝置處理后與與經低氮燃燒裝置處理后的天然氣燃燒廢氣一起通過23m高DA002排氣筒有組織排放,廢水處理系統廢氣和危廢倉庫貯存廢氣在廠區內無組織排放。廢氣均能達標排放。
(2)廢水:廠區排水系統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網。一次清洗廢水、二次清洗廢水、冷卻廢水經廠區內廢水處理系統處理達標后部分回用于一次清洗工序,部分與經化糞池預處理達標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接管至姜堰經濟開發區工業污水處理廠,不會對地表水環境造成影響。
(3)噪聲:分析可知,本項目采取適當的噪聲治理措施后,廠界晝夜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
(4)固廢:本項目產生的固廢主要為:生活垃圾、廢保護膜、廢PP膜、不合格品、廢脫脂液、廢鈍化液、污泥、廢活性炭、廢包裝材料、廢抹布、脫脂槽渣、鈍化槽渣、漆渣。
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清運;廢保護膜、廢PP膜、不合格品屬于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收集外售;脫脂液、廢鈍化液、污泥、廢活性炭、廢包裝材料、廢抹布、脫脂槽渣、鈍化槽渣、漆渣收集后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
各類固體廢棄物經過妥善處置后實現零排放,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二次影響。
(5)土壤及地下水:本項目采取防滲措施,正常工況下對周圍土壤及地下水環境影響范圍較小。
四、預防或減輕不良影響的對策和措施的要點
(1)廢氣:項目底漆、面漆調漆、輥涂、烘干廢氣,涂膠廢氣、膠水活化廢氣,覆膜廢氣,擦拭廢氣經密閉負壓收集后由一套RTO燃燒裝置處理后與與經低氮燃燒裝置處理后的天然氣燃燒廢氣一起通過23m高DA002排氣筒有組織排放,廢水處理系統廢氣和危廢倉庫貯存廢氣在廠區內無組織排放。
(2)廢水:本項目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生產廢水。一次清洗廢水、二次清洗廢水、冷卻廢水經廠區內廢水處理系統處理達標后部分回用于一次清洗工序,部分與經化糞池預處理達標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接管至姜堰經濟開發區工業污水處理廠。
(3)噪聲:采取選用低噪聲設備,將噪聲源盡可能遠離廠界和噪聲敏感區域,以減輕對外界環境的影響。設備噪聲采用廠房隔聲和距離衰減進行降噪,在廠區周圍建設一定高度的隔聲屏障,如圍墻,減少對廠區外聲環境的影響。同時,在生產過程中注意對各類建造設備進行日常維護工作。
(4)固廢: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清運;廢保護膜、廢PP膜、不合格品屬于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收集外售;脫脂液、廢鈍化液、污泥、廢活性炭、廢包裝材料、廢抹布、脫脂槽渣、鈍化槽渣、漆渣收集后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
(5)本項目進行分區防滲,按照不同分區要求,采取不同等級的防滲措施,并確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可有效避免廢水或固廢暫存產生的少量滲濾液對地下水和土壤環境造成顯著影響。
五、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本次評價經分析論證和預測評價后認為,江蘇東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1800萬平方米環保型多功能金屬材料項目符合國家、地方現行產業政策、法律法規和環保準入條件等要求;項目位于泰州市姜堰區三水街道昆山路88號,符合當地總體發展規劃、環保規劃等相關規劃,選址合理可行;所在區域環境質量總體良好;擬采取的各項環保措施具備技術經濟可行性,可確保各項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對外環境不會產生不良影響,不會降低所在區域環境質量;建設單位開展的公眾參與結果表明未收到公眾的相關意見;滿足污染物總量控制要求;具有一定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在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和風險應急預案落實到位的前提下,項目的環境風險水平在可接受范圍內。綜上,在落實本報告書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從環境保護的角度分析,本項目建設具備可行性。
六、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的方式和期限
公眾在本次公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可通過傳真、電子郵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設單位或其委托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查閱報告書征求意見稿或補充信息,公眾也可前往建設單位所在地查閱紙質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
建設單位和其委托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聯系方式如下:
建設單位:江蘇東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聯系人:王愛林
聯系人電話:13952698115
環評單位:南京名環智遠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人:朱工
聯系人電話:13852658305
聯系人郵箱:13988188@qq.com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主要是項目附近企事業單位的職工、周邊居民及法人和其他組織。主要事項包括您對該項目建設與否所持的態度和原因,對該項目環保方面有何種建議和要求以及對環保部門審批該項目有何建議和要求等。
八、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公眾可在本項目公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建設單位、環境影響評價機構或者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寶貴意見。
江蘇東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1800萬平方米環保型多功能金屬材料項目征求意見稿為主要內容基本完成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公示內容及時限符合《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要求。
公眾意見表 征求意見稿 |